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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家中办喜事 女子骗商铺烟酒再转卖领刑
发布时间:2015-05-05 10:13:31


    本网讯(毛伟)  一女子把自己家中办喜事说得是有鼻子有眼,先后从六家商铺赊购烟酒,之后进行转卖。当她怀着侥幸的心理再次来到被骗的一家商铺打算再次行骗时,被精明的老板一眼识破,逮个正着。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芳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4年1月—3月,被告人陈芳以自己家中要摆喜酒为由向后从永平镇、鹅湖镇、武夷山镇、紫溪乡等地的六家商铺里骗走烟酒共计人民币27,409元,之后进行转卖。

    2014年5月17日,被告人陈芳打电话给受害人祝某,称过生日要赊烟酒,等摆完酒再来结算。祝某怀疑是同一人所为,假装答应,让其来店里取,同时报警。当被告人陈芳来到店里时,警察已经恭候她多时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摆喜酒的事实,骗取烟酒进行转卖,所得赃款用以清偿赌债及个人生活消费,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退缴全部赃款,具有法定与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鉴于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手段、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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