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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赠礼品为饵吸引路人后强迫交易 6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5-05-06 11:30:50


    本网讯(刘国华 廖涛)  在闹市区繁华路段摆摊,通过赠送小礼品吸引路人参与抽奖,然后强行要求高价购买抽中奖品。2015年4月28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张康等六人有期徒刑各一年,同时各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上半年,张康等8人(其中2人在逃)组成固定团体,先由张康在批发市场和网上购进价格便宜的劣质皮带、水杯、手表等物,然后在繁华地段摆摊,其中两名女子负责摆摊,一人负责望风,其他人负责当托。采取先送路人一条皮带,然后要路人在他们准备好的箱子中抽奖,最后要求路人按照价目表购买劣质商品的方法销售商品。如遇到不愿意购买奖品的路人,张康等人就用言语威胁路人,强迫其购买商品。

    2014年9月中旬的一天9时许,张康等人在江西省南昌市艺术剧院附近摆摊,用上述方法哄骗杨某抽奖后,要求其购买水宜生水杯,杨某拒绝后遭到暴力和言语威胁。杨某出于害怕就按照价目单两次支付了500元,购得劣质皮带一条和仿制水宜生保温杯一个。

    2014年10月至11月,张康等人故伎重演,先后5次在该市叠山路二十八中附近、八一大道华佗国医馆门口等处摆摊,强迫李某等人花费198元至4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劣质皮带一条和仿制水宜生保温杯。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康等六人以威胁手段,多次强迫他人购买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鉴于被告人张康等六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坦白情节,且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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