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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男无故殴打会所员工并殴打出勤民警判罚
发布时间:2015-05-05 11:01:35


    本网讯(黄聪 王婧)  一男子与朋友酒后到娱乐会所唱歌,无故殴打会所员工,肆意打砸玻璃杯、果盘等物,并对出警的民警实施暴力殴打,阻碍执法。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陈航强罚金38000元。

    2015年3月29日21时许,被告人陈航强与张某等人酒后来到靖安县精英娱乐会所包厢内唱歌。21时30分,被告人陈航强无故在包厢内肆意打砸玻璃杯、果盘等物,并殴打会所员工涂某。靖安县公安局香田派出所接警后,依法派民警万警官、涂警官、李警官出警处置。公安民警在现场处置过程中,被告人陈航强等人多次冲上前对民警实施暴力殴打,阻碍执法。后增援民警赶到,将被告人陈航强抓获。经鉴定,公安民警万警官、涂警官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丙级,涂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丙级。

    案发后,陈航强赔偿了万警官全部损失,万警官对陈航强的行为表示谅解,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靖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航强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为了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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