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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持枪恐吓他人被判刑1年8个月
发布时间:2015-04-22 09:48:44


    本网讯(邹清平)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管文云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2015年2月份,被告人管文云的朋友将一支自制枪支和3枚子弹等物品用蛇皮袋装着存放于其家中。2015年2月9日晚10时许,被告人管文云等人在丰城一麻将馆门口遇见胡某、熊某等人,双方因琐事发生纠纷,被告人管文云便回家拿出该枪用衣服包裹,对胡某等人进行恐吓。尔后,胡某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民警在被告人管文云家中缴获该枪支和3枚子弹。经鉴定,该枪支是以火药为发射动力,能正常发射弹丸且具备致伤力的自制枪支。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管文云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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