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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五名未成年人深夜拦路抢劫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3-31 10:39:58
本网讯(杨丽娟 廖涛) 男子伙同五名未成年人深夜在道路上对被害人拳打脚踢实施抢劫,最终东窗事发被判刑。2015年3月19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万辉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4年7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万辉伙同张某等人(张某等人均为未成年人,另案处理),六人经预谋后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边走边寻找抢劫对象。当晚22时40分许,当六人行至一路口红绿灯处时,遇被害人韩某。被告人万辉等六人便故意编造被害人韩某前两天打了他们的人要解决为由,六人围住被害人韩某拳打脚踢,被告人万辉还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威胁被害人韩某,迫使被害人韩某交出价值人民币2019元的手机,之后六人逃离现场。事后,被告人万辉以人民币300元向其他五人购买了该手机归自己使用。 2014年7月2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万辉等人又故伎重施,抢得被害人李某身上仅有的现金人民币15元及价值人民币1407元的手机1部。 2014年9月10日11时许,公安机关将被告人万辉抓获归案,并从其身上查获扣押了被害人韩某被抢的白色手机1部,案发后已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韩某。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万辉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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