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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起争执 小伙叫“哥们”殴打对方再领刑
发布时间:2015-03-30 10:49:27


    本网讯(冀晓莉 陈鹏飞)  84年小伙郭庆性格有些急躁,遇事容易冲动,2004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但他却没有彻底改掉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毛病,为此,他再次“进宫”,教训深刻。近日,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郭庆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秋的一天晚上,小舟和自己的朋友从饭店吃饭出来,准备倒车的时候,恰好看见郭庆几人从车边路过,小舟提醒郭庆注意安全,两人话不投机发生几句争吵。郭庆感到没面子拦住小舟的车不让走,并禁止小舟等人离开。之后,郭庆给自己的“哥们”小鹏(另案处理)等人打电话,教训小舟等人。几分钟后小鹏几人来到现场,郭庆(持刀)、小鹏等人对小舟实施殴打。经鉴定,小舟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事后,郭庆几人赔偿小舟各项损失12万元。

    此案经桐柏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庆逞强耍横,持械随意殴打被害人的过程中积极参与并致被害人轻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当庭认罪,法院遂依法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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