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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满他人说其是“罗汉”砍伤对方获刑
发布时间:2015-03-26 14:45:49
本网讯(雷春荣 陈芳) 只因别人说了他一句“ 罗汉”,便认为受到侮辱,纠集社会青年举刀将人砍成轻伤二级,近日,被告人罗金虎被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罗金虎听人说被害人徐某说了他是“打罗的”的“罗汉”,认为徐某侮辱了他并影响了做生意的声誉,便多次寻找徐某要教训一下。2014年12月1日,罗金虎听说徐某在某酒店吃饭,便纠集二社会青年来到该酒店要将徐某带上车谈谈,徐某不肯上车,双方发生争执,被告人罗金虎随手拿了一把菜刀将徐某砍伤。经法医鉴定,徐某伤情为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金虎借故生事,随意殴打他人致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由于其自动投案交代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应从轻处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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