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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因被弟媳泼尿一怒持镰刀砍伤弟弟领刑
发布时间:2015-03-17 13:32:27


    本网讯(汪次安 刘三瑞)  本是亲姐弟的黄英和黄祥因种果树产生纠纷,冲突中,黄祥叫妻子向姐姐黄英身上泼尿,黄英盛怒之下用镰刀将弟弟黄祥砍成轻伤。日前,广东省仁化县法院一审以黄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据仁化县法院介绍,2014年3月12日,被告人黄英与被害人黄祥因种果树的事发生过争吵。两天后,姐弟俩再次因此事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黄祥将黄英打倒在地。黄英被打后回家告诉父亲,父亲听后没有理会。憋了一肚子气的黄英在父亲家的院子里拿起两把镰刀,返回黄祥家附近,与黄祥夫妇理论,黄祥见黄英找上门来闹事,就叫妻子刘某往黄英身上泼洒尿水。黄英身上被泼尿水后暴怒,于是手持镰刀冲上去欲砍刘某,黄祥见状上前阻拦,混乱中,黄英右手所持镰刀的嘴尖部碰到黄祥的右侧额头。黄祥的损伤,经仁化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

    同年5月30日,黄英与黄祥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黄英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仁化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英无视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在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亦有一定过错,案发后双方又已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又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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