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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通缉再盗窃 小伙刑释被核查有漏罪领刑
发布时间:2015-03-20 09:12:19
本网讯(曹友喜 李宁) 小伙盗窃后逃窜浙江,再次作案被诸暨市法院判刑,在刑满释放当天,看守所民警在核查刑满释放人员身份信息时发现被告人胡常林还有遗漏罪行,将其抓获。2015年3月16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胡常林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五百五十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27日23时许,被告人胡常林伙同李某某和代某到蒙城县篱笆镇被害人卢某家,由代某在路上望风,胡常林、李某某进入羊圈内,盗走山羊两只,后以1550元的价格卖掉。经鉴定被盗山羊价值2220元,案发后被盗山羊已被追回并退还被害人。 另查明:被告人胡常林于2014年6月14日在浙江省诸暨市因盗窃作案被诸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11月18日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4年11月23日刑期届满,诸暨市看守所民警在核查刑满释放人员身份信息时发现胡常林遗漏罪行,将其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常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窃公民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对其可予以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具体情节和事实,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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