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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女友未如愿 男子凌晨翻窗闯住宅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2-12 15:51:48
本网讯(曾友富) 追求恋爱,本是人间美事,但是,如不能理智对待,则容易走上犯罪道路。近日,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肖如银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被告人肖如银与朱某某(女)于2014年8月认识,追求朱某某未能如愿,于2014年8月11日晚翻窗潜入朱某某房间,将朱某某的钥匙拿走,后又将钥匙归还朱某某。同年8月23日凌晨1时许,肖如银再次至朱某某家位于小区五楼的住房门口,敲门要求进入未果,便翻窗进入朱某某卧室内,被朱某某发现后,朱某某要求其退出。肖如银拒绝,并阻止朱某某报警,为防止朱某某及时报警,又将朱某某的手机拿走并逃离。 黔西县法院审理认为,肖如银未经允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经住宅主人要求退出仍拒不退出,影响了他人正常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之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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