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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被人打 “老子”出马打伤对方赔钱领刑
发布时间:2015-03-10 09:01:19


    本网讯(邹建长)  小孩子打架本是稀疏平常之事,作为家长应该劝解开导,某男子却因儿子被打“拔刀相助”,结果将他人打伤,不仅赔钱,还被判刑。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张智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福建省莆田市人张智平,现住福建省将乐县,于2013年6月5日,因犯掩饰犯罪所得罪被该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2014年9月2日18时许,被告人张智平因儿子张某某(11岁)被被害人李某某(14岁)殴打,便带其子张某某寻找李某某。张智平找到李某某后,对其进行责问并打了其两巴掌,致李某某左耳受伤。经鉴定,李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同年10月29日,被告人张智平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76 500元,取得谅解。

    将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智平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智平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6 500元,取得谅解,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为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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