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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拒不归还被判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5-03-13 11:54:10
本网讯(王艳凤) 透支消费是当下流行的消费方式,不少年轻“月光族”甚至已适应了刷信用卡、过“负翁”生活。殊不知恶意透支信用卡也是一种犯罪行为,稍不注意就可能违法犯罪被判刑。日前,黑龙江省抚远县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晓光有期徒刑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4年5月初,被告人刘晓光得知中国邮储抚远支行能够办理可以透支的信用卡,便产生办理信用卡透支消费的想法。于是,刘晓光伪造了一份 “收入证明”后,开始向邮储抚远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25000元的信用卡。刘晓光先后13次累计透支人民币24800元并全部挥霍。银行发现刘晓光透支后,多次向其收透支款,并先后3次书面向刘晓光催收,刘晓光超过三个月仍拒不归还。2014年10月4日,被告人刘晓光被侦查机关传唤到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晓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24800元,数额较大,经发卡银行三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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