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和贵平 郑连生) 一“80后”为了筹到赌资,竟借朋友的轿车去抵押贷款,用于赌博,结果事情败露,不仅没了友情,还被判了刑罚。2015年3月9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程军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程军是一个爱玩爱享受的“80后”,平时喜欢小赌怡情。但在2012年以后,便开始对赌博上瘾。为了筹到供自己的赌博返本的钱,他竟然想到了用“好朋友”冯晓兵的轿车去抵押贷款,用这些钱去赌场返本赢钱并赎回轿车。于是,在2012年12月6日晚上8点左右,程军就找到朋友冯晓兵,以借车送个朋友为名将冯晓兵的轿车借走,当晚就以两万元的价格将车抵押给梁平,程军就拿着2万元钱到赌场赌博,结果血本无归,赎车的事也成了泡影。次日,朋友冯晓兵因有事需用车,遂要求程军返回轿车,程军谎称该车在济源出车祸被扣,不予归还。一个月后,在冯晓兵再三要求返还轿车时,程军无奈之下只好对冯晓兵说已经将此车予以抵押,承诺尽快将车赎回。但此后,程军便玩起了“失踪”。为了讨回自己的爱车,2013年5月,冯晓兵便向公安报案。2014年5月份,程军被焦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价值75387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程军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使被害人产生认识错误,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而将原本属于自己合法占有的财产处分给被告人,被告人程军非法取得了财产,并将财产非法抵押,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在此过程中,被告人程军具有明显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观动机和故意,其客观上实施了诈骗他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归自己非法占有的行为,被告人程军的犯罪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被告人程军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程军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程军诈骗的车辆未追回,给被害人造成实际损失,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