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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男因纠纷致监友轻伤再获刑被数罪并罚
发布时间:2015-03-09 13:46:23


    本网讯(雷春荣 陈芳)  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本该在监狱好好接受改造重新做人,熟知因小事再伤监友,近日,被告人刘志伟被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加上原未被执行完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一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志伟2010年5月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在赣西监狱服刑。2014年9月13日上午,被害人肖某(赣西监狱二监区发料员)随同外协师傅程某去九监区补料,在未履行领料手续的情况下,二人直接在卸货场取了两块布料。此时,被告人刘志伟(赣西监狱九监区仓库保管员)认为二人在偷布,便加以阻拦,扯下被害人肖某的身份牌,并与之争夺布料,在争抢过程中,被告人刘志伟朝被害人肖某的鼻子打了一拳,造成被害人鼻子大出血。经鉴定,被害人鼻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志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轻伤二级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服刑期间犯罪,本应从重处罚,但鉴于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矛盾且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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