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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女卖“K粉”赚百元差价被判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5-03-02 14:26:10
本网讯(招子文) 一名年仅18岁的妙龄少女为了赚取100元差价,竟然以身试法贩卖毒品,结果锒铛入狱悔恨不已。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丽华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1996年出生的陈丽华系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无业人员。2014年11月5日下午,陈丽华接到吴某某要求购买毒品“K粉”的电话后,遂找到陈某某并与其一起驾驶电动车到防城区防北路柠檬树奶茶店。陈丽华从吴某某处拿了500元毒资后,到防城区山海大道左右网吧一楼门口以400元的价格购买了1包净重12.4克的毒品氯胺酮。当其返回奶茶店将上述毒品交给吴某某后,被公安民警当场人赃俱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丽华无视国法,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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