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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假装认识领导能帮忙买出租车骗财领刑
发布时间:2015-02-27 11:22:13


    本网讯(付建国)  无业游民装假认识领导,摇身一变成能人,并以此来骗取他人钱财,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案发后赃款全部退回,以此取得被害人的谅解。2015年2月27日,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峰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人民币50000元。

    被告人杨峰系大庆本地人,无固定工作,初中毕业后就跟随一些社会闲杂人员混在一起。2013年8月初,其通过朋友认识了被害人李某,并了解到李某有购买出租车来谋生的想法。

    因家境相对不宽裕,自己也无固定收入,于是其想骗取被害人李某的钱。经过多次预谋,被告人杨峰在同年十一长假便以认识市交通局局长助理赵某为幌子,告知被害人李某,可以通过赵某来帮其购买到出租车,并以此为由,前后三次在高新区新城枫景小区一涮肉坊及萨尔图区东风新村黎明小区一火锅店内,共收取好处费30000元。

    后因事情久托未办而被李某举报案发。案发后,被告人将赃款退还给被害人。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够帮助他人购买出租车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已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不良影响,故可适用缓刑。对于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偶犯、已退赔了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据此,法院根据量刑规范化标准对其作出缓刑三年的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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