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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梁换柱”卖他人林木诈骗钱财领刑
发布时间:2015-02-10 17:07:47
本网讯(谭召日) 将别人的林木当成自家的出售,从而骗取他人的定金,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近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以韦善群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退赔何健全经济损失5000元。 韦善群以务农为生,经济收入并不高,但又喜欢追求奢侈的生活。当韦善群看到邻家的桉树已成材时,其想到了一招“偷梁换柱”的办法。2014年10月13日,韦善群谎称自己有桉树要出卖,骗取了何健全的信任。随后,韦善群将何健全带到邻家的桉树林旁,指着邻家的桉树称是自己家的,如何健全要买树需先支付定金。看到成片的桉树已成材,何健全欣喜不已,当即将5000元的定金交给了韦善群。 交了定金之后,何健全随即回去找工人帮忙砍树。当何健全再次来到韦善群家时,韦善群早已离开。之后经向附近的村民了解,何健全才惊愕的得知,韦善群所指认的桉树并非其本人所有,随后何健全立即报了警。冤家路窄,2014年10月15日,何健全在武宣县汽车总站发现韦善群,便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 另查明,2004年9月17日,韦善群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同年12月10日刑满释放。2007年4月5日,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8年10月10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韦善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财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其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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