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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生意负债恶意透支信用卡不还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5-02-10 14:01:33


    本网讯(邹建长)  信用卡是很多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信用卡能为生活提供便利,但如果非法利用也可使人陷入犯罪深渊。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犯罪,被告人曹火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08年12月,被告人曹火才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办理五张信用卡。2009年期间,被告人曹火才因生意负债,无经济来源,却大量透支该五张信用卡共计本金50 282.49元。透支后,被告人曹火才改变联系方式,未向银行告知。经银行2010年12月、2011年1月两次邮寄送达透支催收通知书,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2013年12月3日,被告人曹火才在永安市永利大厦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于同月6日归还透支款68 000元。

    将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火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透支金额人民币50 282.4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为此,将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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