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万春 易义东) 一名刚满16岁的懵懂少年从网吧出来,见门口停放一辆女式摩托车没锁地锁和龙头,于是就与同伴商量一起盗窃摩托车,并驾驶摩托车在街上大摇大摆、招摇过市,失主很快就将其抓获。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肖某(化名)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4年6月4日23时许,被告人肖某伙同易某(未满16周岁)等人来到江西省宜春市区袁山中路的某网吧上网,见门口停放的一辆千里马牌QLM125T-10型摩托车未上锁,便与易某等人将该摩托车盗走。2014年6月13日20时20分许,失主龙某某到宜春市区高士路某网络会所上网,见该网吧楼下停放着自己的被盗摩托车,遂报案。经宜春市袁州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千里马牌QLM125T-10型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13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13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肖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应从轻处罚。被告人肖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肖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