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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手机起贪念 女子盗窃“小米4”手机获刑
发布时间:2015-02-11 09:48:44
本网讯(方光璞) 张丽在手机修理店修理自己的手机时,看见柜台上放着一部小米4手机,她临时起意盗走该手机。近日,河南省确山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丽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2014年12月的一天下午,张丽的手机因为话筒音量太小,去街上一手机修理店维修手机,张丽发现修理部柜子上放着一部黑色小米4手机,张丽就临时起意盗窃了该部手机。后来店主调出监控录像并报案,在事实下,张丽对自己盗窃手机的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被盗手机价格为2184元。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丽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案发后赃物已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为此,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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