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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疯狂盗窃耕牛69头 “偷牛大王”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5-02-11 09:37:12
本网讯(赵飞 李红) 一男子曾因盗窃罪入狱过四次,不知悔改,出狱后又疯狂盗窃耕牛,再次入狱。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结此盗窃案,陈秋生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期间,陈秋生利用夜晚,在新余市、高安市辖区内疯狂作案,在这四月期间陈秋生盗窃作案22次,盗得耕牛69头(其中高安37头,新余32头),被盗耕牛被找回42头(其中高安19头,新余23头)所盗赃物总价值为453593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秋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陈秋生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秋生自愿认罪,且部分被盗赃物已发还给了被害人,对被告人陈秋生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陈秋生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其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对被告人陈秋生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陈秋生盗窃生产资料,被告人陈秋生流窜作案,对被告人陈秋生酌情从重处罚。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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