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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持有毒品40余克被判刑2年8个月
发布时间:2015-01-22 09:15:17
本网讯(白利利)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一审判处被告人万喜民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 2014年10月7日17时许,丰城市公安局民警到一电子游戏室检查时,被告人万喜民见公安民警来后慌忙逃窜,公安民警随即将其抓获,并从其随身携带的挎包内缴获疑似冰毒和麻果的物品。经鉴定,以上疑似冰毒和麻果的物品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净重量共计41.4585克。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万喜民非法持有含甲基苯丙胺成份的冰毒和麻果,净重量共计41.4585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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