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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男子租房容留多名未成年人吸毒获刑
发布时间:2015-01-26 15:33:32


    本网讯(黄丽丽 王艺)  一男子因出于好心,在自己的出租房内容留自己的“哥们”吸食毒品,不曾想却因自己的“好心”换来了10个月的牢狱之灾。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卢世军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卢世军出生于1991年,无业,因经常混迹于社会,遂认识了一些吸毒人员,并经常跟他们在一起玩耍,甚至无偿为这些吸毒人员提供吸毒场所。2014年7月18日凌晨,被告人卢世军在其所租住的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世纪经典七天公寓某号房间内,容留凌某江、甘某源(17岁)、陈某凡(15岁)、廖某盈(14岁)、李某福等人吸食毒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卢世军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世军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卢世军能如实供述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卢世军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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