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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鸭子少三只起纠纷 男子推伤邻居赔钱领刑
发布时间:2015-01-22 15:54:05


    本网讯(余丽萍)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三只鸭子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凤余生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7月10日早晨,丰城市隍城镇游家村人钱香在放养鸭子时发现少了三只,就将此事告诉了丈夫凤余生。被告人凤余生得知后便开始咒骂,邻居黄清香听到后认为是在骂自己,二人为此发生争执推搡,被告人凤余生在争执中将黄清香推倒在地,造成黄清香受伤。经法医鉴定:黄清香第三腰椎压缩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经法院调解,被告人凤余生家属赔偿了被害人黄清香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40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凤余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黄清香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存在过错,且系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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