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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无证制造储存近千万个“摔炮”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1-13 16:51:23


    本网讯(黄戌娟)  制造烟花爆竹需要办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哪怕是简单的摔炮制造也需要办证。浏阳小伙周宁未办证,租房制造、储存摔炮9697660个,已构成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对周宁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3年10月1日,周宁在未办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租赁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陈某家的民房,雇佣郑某某等工人,在该出租屋内用氯酸钾、硫磺、磷等化学原料制作成烟火药,再灌装制作出一种叫“摔炮”的爆竹,并租赁易俗河镇某家空闲的房屋作为仓库,储存制作好的摔炮成品。2013年10月14日,该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查获成品摔炮9697660个。经检验,被查获的摔炮中所含药物为烟火药,药量为0.01克/个。经计算,周宁制造的烟火药总量为96.9766千克。

    2014年7月16日,被告人周宁自动向湘潭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宁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因其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其制造烟火药,尚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周宁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亦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对周宁宣告缓刑。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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