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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发令枪射钉枪非法制造枪支被判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4-12-22 09:12:36
本网讯(幸群)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一审判处被告人余建新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 从2009年左右开始,被告人余建新便在家中研究如何自制枪支。被告人余建新收集了钢管、木料等物加工成枪管、枪把,并购买了发令枪、射钉枪、发令枪子弹等用于改装,非法制造了数支疑似枪支,期间,被告人余建新还在丰城市阁里杨从一陌生人处购买气枪一支。 2014年6月26日,丰城市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余建新家中查获疑似枪支5支及枪管、枪托、弹壳等物品。经鉴定,其中的余建新所购气枪是以气体为发射动力,能正常发射弹丸且具备致伤力的枪支;余建新自制的一支双管猎枪是以火药为发射动力,能正常发射16号制式猎枪弹且具备致伤力的枪支。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建新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辩护人辩称的被告人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偶犯,要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本案的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相符,法院予以采纳。归案后,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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