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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女友被人加QQ好友吃醋引群殴 4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4-09-10 10:43:05


    本网讯(兰有斌)  男子涂某(未成年人)发现自己的女友被“陌生男”添加为QQ好友,为此心生醋意,很快找到陌生男赵某(未成年人)发生纠纷,后来引发街头群殴造成两败俱伤。日前,四川省江油市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涂某、王某某(未成年人)、李松林、秦浩文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2013年6月初,涂某偶尔发现女友的QQ好友中突然出现了一个“陌生男”,心头顿时不爽,就找女友讨说法,没想到却被女友挖苦。涂某更加觉得女友与这位陌生男之间有瓜葛,便私下登录女友的QQ号,主动以女友的口吻与陌生男搭讪聊天。对方不知有诈,很爽快道出自己名字。为了认出对方,涂某还进入赵某的QQ空间浏览他的许多照片。

    6月26日下午3时许,涂某找到赵某理论,两人很快争斗起来,引发街头群殴,最后导致秦浩文、姚辉、李松林被砍伤。后经司法鉴定,秦浩文、李松林均为轻伤,姚辉为轻微伤。

    今年1月17日,涂某、王某某、李松林、秦浩文因涉嫌犯聚众斗殴罪被取保候审。3月25日,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

    江油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涂某、王某某、李松林、秦浩文犯聚众斗殴罪,其中,涂某、王某某两人均获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分别判处李松林有期徒刑2年零9个月、缓刑3年零6个月,秦浩文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参与群殴的刘永平、姚辉、缑畅将另案处理。

    “网络本来是虚拟的世界,‘QQ好友’却引起醋海兴波,继而发生两拨小青年街头群殴,到头来两败俱伤不说,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真的不划算!”江油市法院主办此案的法官蒲阳感慨不已。她认为,被告人涂某、王某某、李松林、秦浩文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扰乱公共秩序,其中王某某、李松林、秦浩文持械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鉴于涂某、王某某、李松林、秦浩文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获得从轻处罚。涂某、王某某案发时均系未成年人,且法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的方针,对两人酌定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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