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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杆“果粉”溜进朋友办公室盗苹果手机获刑
发布时间:2015-01-06 09:53:08


    本网讯(张江枢)  绵阳一男子到南充营山玩耍,知道朋友有把东西放在办公室的习惯,便趁夜晚溜进其办公室,盗走一部苹果手机和300元现金。近日,四川省营山法院判决该名男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何福祥和王友安是好朋友,两人经常在一起玩耍、打牌,久而久之,何福祥发现了王友安有一个不好的习惯,经常把手机和钱包放在办公室的抽屉里。何福祥是一名铁杆“果粉”,一直想要一部苹果手机,无奈囊中羞涩,便把主意打了朋友身上。

    2014年8月20日晚23时许,何福祥一个人在王友安办公室外闲逛,确定其办公室没人后,便悄悄地溜进王友安的办公室,挨个打开抽屉,搜寻值钱的东西。当打开第三个抽屉时,果然看见抽屉里放着一部苹果手机和一个钱包,何福祥迫不及待地将苹果手机揣进裤兜,把钱包打开,取走了里面的300元钱,后急急忙忙地逃出办公室。

    十多天过去了,一直相安无事,何福祥以为不会有麻烦了,便拿着苹果手机把玩,当天在网吧上网时,何福祥怎么也想不到,公安机关找到了他。2014年9月7日,何福祥被刑事拘留,9月19日被执行逮捕。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何福祥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被告人何福祥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可从轻判处。据此,根据被告人何福祥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何福祥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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