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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债错汇他人账户 不当得利者被诉法庭
发布时间:2015-01-06 10:46:39
本网讯(刘国清) 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但家住德兴的董姓男子的银行账号上却意外的多出了8万元。原来是占建要归还余平借款,余平一时失误不慎将董平的账号当作自己的账号通过短信发给了占建。2015年1月5日,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董平返还不当得利8万元。 2014年8月25日上午11时许,占建为归还原告钱款,向原告索取账号,原告错将董平的建设银行账号告知占建,造成占建误将8万元汇入被告账号的后果。 法院认为,董平取得该款项无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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