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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无证醉驾客车酿事故致1死1重伤领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4-12-29 11:26:32


    本网讯(黄河清)  山路险恶,驾驶需谨慎。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东庙乡中年男子韦桂基,无证、醉酒驾驶车辆发生车祸,导致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近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韦桂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2014年7月23日7时20分,被告人韦桂基醉酒后(乙醇含量186mg/100ml)无证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载韦某平、韦某荣)从都安瑶族自治县东庙乡弄棉村驶往东庙村方向,行至东庙乡至预安线3Km+400m路段时,由于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撞击道路右侧山体,造成韦某平当场死亡,韦某荣、韦桂基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法医师鉴定,韦某荣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经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韦桂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韦某平、韦某荣无事故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韦桂基赔偿死者韦某平埋葬费人民币三万元,取得了被害人韦某平家属谅解。

    2014年12月8日,被告人韦桂基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桂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车辆严重损坏的后果,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韦桂基赔偿死者埋葬费人民币30000元,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宽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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