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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赌气离家出走为吃饭多次持械抢劫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4-12-22 09:37:46


    本网讯(张震)  江西靖安21岁的小伙陈涛与父母发生争吵后离家出走,只身来到江西高安,因没有工作,无钱吃饭,便在十七天内持铝合金条抢劫四次。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涛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3日晚11时,被告人陈涛携带铝合金来到高安市安居小区内,见被害人胡某骑电动车从其身边经过,到安居小区5栋楼下地下室停放电动车,便尾随胡某至地下室,拿出事先包裹好的铝合金条,抢得联想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438元),并从钱包内搜得现金34元。

    8月4日晚11时,被告人陈涛在高安市高家巷新村内,发现被害人邹某独自行走,便从后冲过去,用事先包裹好的铝合金条从侧面指着邹某,抢得oppo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1162元),并从钱包内翻出现金20元。

    8月7日晚10时,被告人陈涛再次来到高安市高家巷新村内,坐在新村内一块石头上守候时,发现被害人童某独自进入新村内左转,便从另一条巷子跑去拦截,再次用包裹好的铝合金条抢得oppo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1767元)和现金70元。

    8月20日晚11时,被告人陈涛又携带铝合金条来到高安市凤凰一路一住宅小区,守候至次日凌晨3时,对独自进入巷子的被害人黄某进行抢劫,抢得三星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675元)和现金12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持械威胁他人的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多次进行抢劫,犯罪情节严重,但被告人陈涛归案后自愿认罪,又对被害人进行了退赃退赔,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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