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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网吧盗苹果手机被监控录像获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4-12-19 14:19:39


    本网讯(幸群)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文耀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4年5月14日早上7时40分许,被告人文耀辉在丰城市某网吧,趁被害人游某在电脑旁椅子上熟睡时,将游某放在电脑桌上正在充电的一部苹果手机偷走。被害人游某醒来后,通过调取网吧监控录像,发现盗其手机的人是被告人文耀辉。次日上午10时10分许,在本市工业园,游某的叔叔遇见被告人文耀辉,后游某也赶到现场从被告人文耀辉处将其手机要回,并报案至公安机关。经丰城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文耀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文耀辉自愿认罪,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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