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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青年趁机偷同事新买的苹果手机被判管制
发布时间:2014-12-17 17:20:56


    本网讯(欧阳根金 徐瑾)  江西吉安年仅21岁的青年女子,因羡慕同事新买了苹果手机,趁同事离开之机将手机偷偷盗走。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监萍管制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被告人李监萍与被害人敖某某均在吉安市青原区河东4S店上班,是同事关系。2014年3月,敖某某购买了1部白色苹果5S手机。李监萍时不时拿敖某某的手机玩玩游戏,每次都爱不释手。2014年4月21日上午,敖某某将手机放在前台充电,李监萍趁被害人敖某某离开之机,将苹果5S手机关机并偷偷放入自己的口袋。敖某某发现手机不见后,就询问一起上班的同事。李监萍予以否认,并在中午下班时将手机藏在家中。后4S店员工报警,李监萍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435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监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所窃财物价值计人民币435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考虑到被告人李监萍当庭认罪,并已将该手机还给了被害人敖某某,被告人李监萍的行为得到了被害人敖某某的谅解,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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