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平乐法院推进执行工作有“招法”
发布时间:2014-12-05 16:42:44


    本网讯(严宇)  今年以来,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以更新执行理念为抓手,以创新执行机制为载体,积极研究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执行方法,结合被执行人具体情况,调整战略战术,在执行中用好“招法”,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相互沟通动“恒招”。用耐心去感动当事人、用恒心去说服当事人。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在依法追查被执行人财产的同时,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对不正确的认识仔细讲解,结合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进行法制宣传。通过有效沟通,及时掌握双方当事人思想动态,及时对症下药,避免矛盾激化,使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基础上顺利执结案件。

  以情感人动“柔招”。用感情、真情和柔情,让执行工作充满人性化、情感化。执行干警坚持给对立情绪较大的被执行人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或利用被执行人比较信任的亲友做工作,以真实的情感感染被执行人,考虑被执行人的难处,设身处地为被执行人着想,消除被执行人后顾之忧,往往会消除对立情绪,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的被执行人甚至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有的放矢动“准招”。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都有一定难度,执行干警对每一件案件都要进行摸底,深入分析,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找准执行“突破点”,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掌握案件执行主动权,做到有的放矢,尽快圆满地执行案件。

    威慑震撼动“狠招”。强制手段是和谐执行的威慑后盾,必不可少。对做够思想工作,有履行能力仍然藐视法律权威,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则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兑现申请执行人权利,维护法律尊严。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