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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法院农忙时节专项执行见实效 1个月执结45件
发布时间:2013-04-19 16:34:17
本网讯(通讯员 杨青)
4月19日,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东村乡坝子村,执行李某申请执行刘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因李某与刘某是邻居,执行法官便邀请村、组干部参与执行调解。法官和村、组干部围绕邻里和谐等方面给双方作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该案得以和解执行。该案的成功执行是该院开展“涉农执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一个缩影。
该院抓住许多外出务工人员回家家农忙的有利时机,决定自3月20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涉农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对涉及农案件进行专项执行。 该院在活动过程中,采取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对特殊类型的涉农案件,如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案件,标的物有很强时令性和季节性的案件,以及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对提出先予执行或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采取先予执行、财产保全等措施;积极发挥联动执行作用,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动向及财产状况。 据了解,该院自3月20日开展“涉农执行案件专项活动”以来,共执结涉农案件45件,执结69.5万余元,执行标的额到位率93.7%。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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