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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念旧情为帮前妻出气打伤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11-26 15:29:36


    本网讯(袁小虎)  一男子虽然已经离婚但是和前妻感情还在,听说前妻在娘家被嫂子等人欺负,在前妻过来求助后,气愤不过帮忙出气,打人致伤被判刑,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平山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平山的前妻程某因家庭琐事与其哥哥的妻子廖某、哥哥的岳母陈某发生争执,程某打电话叫来被告人王平山。2014年5月6日当晚11时许,为找陈某等人理论,被告人王平山要求程某带其至位于信州区箭道巷的陈某家。被告人王平山自行上楼至陈某家敲门,因敲门不开,被告人王平山遂抄起放置于门边的木棒踹门而入,并用木棒将在内睡觉的被害人李某头部、肩部打伤。被告人王平山在逃离现场行经信州区水南街花大门附近时,发现正在走路的廖某。被告人王平山又上前对被害人廖某拳打脚踢。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的伤情为轻伤乙级,被害人廖某的伤情为轻微伤乙级。

    另查明,被告人王平山家属与被害人李某就赔偿达成和解,并已赔偿被害人26000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平山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平山自愿认罪,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具备酌情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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