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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警察对两女大学生骗财骗色获刑九年
发布时间:2014-11-18 10:48:21


    本网讯(贝春芳)  叶康系仅有小学文化50多岁的无业游民,租用高档轿车、冒充警察对思想单纯的女大学生骗财骗色。近期,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以叶康犯诈骗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决定执行刑期9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3年9月3日至9月15日期间,被告人叶康驾驶其向某汽车租赁公司承租的高档小轿车以自己是柳州市公安局特警察支队副支队长的身份与某大学的女大学生韦某某、甘某某交往。期间,谎称韦某某、甘某某患有严重的妇科疾病需要及时治疗,否则就会造成不孕或需摘除子宫的严重后果进行恐吓,多次带韦某某、甘某某到八步城区利源酒店608号房,以检查身体为由,多次与韦某某、甘某某发生性关系;并以治病为由多次骗取韦某某、甘某某现金共34403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被告人叶康涉案赃款12200元并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治病付医疗费为由,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同时,叶康主观上出于奸淫的目的,客观上通过谎称因治疗妇科病需要检查和疏通被害人隐私部位而实施了奸淫妇女的行为,属于采用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故叶康同时又构成强奸罪。叶康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经法院审查,被告人叶康曾因类似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犯诈骗罪被判处刑罚,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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