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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路上遇色男 妙龄少女智躲强暴后报警
发布时间:2014-10-31 09:34:27


    本网讯(韦连任 潘大勇)  广西靖西县一女子在回家路上,被一男子持刀威胁,欲对其实施强奸。情急中女子灵机一动,自称“我是干这行的,有什么好说”,男子信以为真,趁男子放松警惕,女子挣脱逃走后借机报警。

    20岁女孩陆某某是广西靖西人,刚从广东打工回家。2014年7月9日11时许,其在走回家的路上,在一处偏僻处,被一男子持刀威胁。该男子把她按在地上,她的手机也被男子拿走。陆某某看出这男子想对其强奸,情急之中,她对该男子说:“我是干这一行的,有什么好商量。”男子信以为真,趁男子放松警惕,陆某某挣脱逃走,后借人家的手机打电话给亲戚,其亲戚来接她后两人一起回到案发地,发现手机和包都还在地上,男子已不知去向。陆某某随即报警,公安人员当日将该男子抓获归案。

    经查,该男子叫龚禾,系广西南宁人,到在靖西县一村屯找当地村干谈租地种小叶桉的事,没有找到人就返回。在路上,遇见路过的陆某某,龚禾见附近无人,顿起淫念。

    该案件于10月14日上午在靖西县人民法院开庭,在法庭上,龚禾请求法庭代为转达对被害人的歉意,并请求从轻处罚,保证在服刑期间好好改造。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龚禾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在犯罪过程中,由于龚禾意志以外的原因,强奸没有得逞,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龚禾到案后坦白,并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龚禾的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决定对其减轻处罚。法院遂以龚禾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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