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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推手“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一审宣判
作者:公磊 发布时间:2014-11-18 14:55:06
11月18日,被告人杨秀宇(右前)、卢梅在法庭上。新华社记者公磊摄 11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杨秀宇、卢梅,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尔玛互动公司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杨秀宇有期徒刑4年,罚金15万元;判处卢梅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罚金3万元;尔玛天仙公司被判罚金50万元;尔玛互动公司被判罚金20万元。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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