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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涉嫌强奸罪被抓 妻子花钱“捞人”被骗
发布时间:2014-11-06 09:08:51


    本网讯(李国民 李永)  丈夫因涉嫌强奸罪被抓,妻子找到一自称跟公安局的领导熟悉且愿帮忙“捞人”的好朋友,结果被骗2.8万元。近日,经江西省吉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邓家福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3年7月,黄某的老公罗某因涉嫌强奸犯罪被抓。第二天晚上,罗某的一个朋友与黄某联系,称可以找自己侄子邓家福将罗某捞出来。黄某找到邓家福请求其帮忙,邓家福声称通过自己的关系只需要花个四五万元钱就能让罗某判个缓刑。此后,信以为真的黄某分三次付给邓家福合计人民币28000元。收到钱后,邓家福既没有帮忙将罗某“捞出来”,也未将钱全部退还给黄某,除去吃喝花销之外,其余均用于自己经营的养猪场。  

    黄某发现受骗后,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邓家福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家福无视国家法律,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归案后,邓家福能如实供述其诈骗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邓家福在案发后又能积极归还被害人黄某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当自己的亲戚朋友被执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应当依法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切勿因救人心切,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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