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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帮他人安排工作为名诈骗8万元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4-11-06 09:34:22


    本网讯(汪婷婷)  近日,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帮助安排工作为名骗取钱财的诈骗案件,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袁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

    被告人袁明以自己可以通过其战友将张普的儿子安排到广东省某事业单位工作,需请客送礼为名,先后多次让张普给其汇款共计80000元。拿到钱后,袁明以各种理由推诿,甚至失去联系。2013年6月26日,袁明被光山县公安局抓获并刑事拘留,后被光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光山法院审理认为,袁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事后,袁明的亲属已为其退出全部赃款,获得被害人张普的谅解,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袁明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该院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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