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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讪未果 俩男子强闯民宅打伤女孩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10-27 10:48:44
本网讯(曹友喜 丁梅) 13年10月23日晚上,张鸿和王小彬在街上无所事事,见到两女孩便与其搭讪,女孩没有理会,两人一直尾随至女孩的住处。两人强行闯入两女孩所租房的院内,殴打两女孩。2014年10月24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小彬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张鸿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撤销(2012)亳刑初字第00019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张鸿宣告的缓刑,原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2年4月30日,张鸿因故意伤害罪被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二年。 2013年10月23日22时许,被告人张鸿和被告人王小彬在蒙城县城关镇御园社区御园街附近,一直尾随下班回家的被害人庄某某和张某,并无事生非说庄某某和张某买的水果掉了,两被害人未予理会。随后庄某某和张某进入租房处并关上院门,张鸿和王小彬强行闯入院内并与庄某某和张某发生争执,后张鸿和王小彬对张某和庄某某进行殴打,导致张某受伤。当年7月7日,王小彬赔偿张某和庄某某人民币8000元,张某和庄某某对王小彬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鸿、王小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张鸿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撤销缓刑与本罪并罚。被告人王小彬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供认不讳且积极赔偿两被害人取得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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