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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跨省盗窃三轮摩托车 三人落网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4-10-10 13:33:46
本网讯(廖长春) 9月30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对一起跨省团伙摩托车盗窃案件进行宣判,以被告人谢林茂、杨晓林、张泽林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1年7个月、2年8个月,并处罚金。 三被告人均属江西省人。2014年1月至2月期间,被告人张泽林、杨晓林、谢林茂经事先商量到福建泰宁行窃,并商议好盗车费用的承担和分赃比例等事宜。之后他们携带剪刀等作案工具坐班车窜至泰宁县。经过踩点后,次日凌晨采用剪断三轮摩托车电门线的方式盗窃他人三轮摩托车。其中被告人张泽林盗窃他人三轮摩托车5辆,价值人民币54738元,被告人杨晓林盗窃他人三轮摩托车4辆,价值人民币44712元,被告人谢林茂盗窃他人三轮摩托车2辆,价值人民币21123元。 2014年4月30日,被告人张泽林被江西省瑞金市公安机关抓获。2014年4月15日、6月9日,被告人杨晓林、谢林茂分别到泰宁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泽林、杨晓林、谢林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中被告人张泽林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4738元,被告人杨晓林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4712元,被告人谢林茂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1123元,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为此,根据本案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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