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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手机被盗 男子结伙拘禁殴打“小偷”领刑
发布时间:2014-10-08 14:35:30


    本网讯(段志超)  仅仅怀疑他人偷了自己的手机,就将其拘禁殴打,结果触犯刑律。10月8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王伟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案犯张某则被法院以同样罪名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院查明,今年3月16日凌晨,王伟和张某在登封市一家网吧内,因怀疑高某盗窃了王伟的手机,便强行将其带至一出租屋内,拘禁高某达4个多小时。期间,王伟和张某对高某实施了殴打,致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伟、张某结伙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且殴打被拘禁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但鉴于被告人张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加之其主动赔偿被害人,可在判处刑罚时适用缓刑。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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