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只鸡走路不稳引兄弟冲突 1人受伤1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4-09-26 09:23:37


    本网讯(黄戌娟 罗雪姣)  疑心太重,害人害己。湘潭县男子罗群仅凭自家的一只鸡走路不稳,便怀疑是哥哥家下了毒,进而引发冲突,结果,兄长受伤,自己获刑。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对罗群犯故意伤害罪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4年6月18日上午10点,罗群发现自家一只鸡走路不稳,怀疑被他人下毒,遂站在自家坪前咒骂,罗群的嫂子周某某听到咒骂声后认为罗群是怀疑她家毒的鸡,上前与罗群发生争执。之后,罗群的哥哥罗磊持一把锄头来到罗群家前坪,砸坏罗群家一只塑料桶,并与罗群的妻子张某某发生争执,罗群见状持一把菜刀砍伤哥哥罗磊的头。经鉴定,罗磊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罗群已赔偿被害人罗磊经济损失15000元,并取得了罗磊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惩罚。因其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罗群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对其宣告缓刑。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