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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他人共谋“放飞鸽”诈骗钱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9-23 14:10:15
本网讯(张淑祝) 为诈骗他人赌钱,一女子与他人共谋以介绍婚姻为名向他人索要抚养费。近日,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件公开宣判,一女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3年,被告人徐本春在浙江省认识一同打工的柳根来及其子柳小辉,交往中谈及帮柳小辉介绍女朋友。同年12月,徐本春回到镇雄县赤水源镇和龙琴共谋,以“放飞鸽”的形式介绍龙琴的外甥女杨群给柳小辉为妻,骗取柳小辉抚养费。同年12月26日,柳根来父子接到徐本春电话后乘车来到镇雄县城。徐本春为了获得被害人信任,找一妇女冒充杨群的母亲在建华医院住院,让被害人看望;找宋德相冒充自己之母并在宋德相家吃饭。 2014年1月1日,柳根来应被告人徐本春及同案人要求在县城汇金宾馆402房间将人民币4.9万元付给龙琴,后柳根来在镇雄新南站给徐本春介绍费人民币1000元。杨群和一个自称是其外公的男子与柳根来父子一同乘车到浙江,柳根来家按当地风俗置办婚礼宴请。同年1月14日,杨群趁柳家人不注意时逃离。同年1月17日,柳根来到镇雄县公安局报案。2014年1月18日,公安民警在镇雄县中医院抓获徐本春。 被告人徐本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此,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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