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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编造虚购农机事实套取国家补贴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4-09-12 08:46:02


    本网讯(廖长春)  9月10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林健犯诈骗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对违法所得人民币8720元,予以没收。

    2011年至2012年,被告人林健经营的三明市某机械有限公司被福建省农机局确认为泰宁县农机补贴代垫直补销售点。期间,被告人林健使用未实际购买农机的农户身份信息,编造虚假购买旋耕机、微耕机、起垄机、喷雾机、手扶拖拉机、割灌机等农机事实,骗取国家农机补贴共计人民币8720元。

    2013年4月29日,该县有关部门在对林健核实调查农机补贴的相关问题时,被告人林健主动交代了其在农机具补贴申报过程中涉嫌诈骗的事实。2013年9月5日,被告人退出赃款人民币872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国家农机补贴共计人民币87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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