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还债骗他人近700万元 一女子涉嫌诈骗被诉
发布时间:2014-09-12 09:19:17
本网讯(黄美干) 广西南丹一“85后”女子因为倒卖酒水欠下巨额债务,为还债,其采用高价购进低价处理酒水的方式套取现金,还以高额利润为诱饵,欺骗多人借钱投资其酒水生意,总共骗取了698.496万元,最终事情败露落网受诉。9月11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起被告人韦小芝涉嫌诈骗案。 2012年至2014年1月份期间,被告人韦小芝由于借钱倒卖丹泉酒而负巨额债务,于是利用其与丹泉酒经销商、丹泉酒业销售经理是朋友或以前同事的关系,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让对方相信其在购酒后有及时结账的能力,然后采用高价购进低价处理丹泉酒的方式套取现金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同时韦小芝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短期内能获取高额利润或利息为诱饵,虚构事实,欺骗多人借钱投资给其做倒卖酒生意。 韦小芝利用上述诈骗手段,骗取景某某得58.8万元,骗取冉某甲得23.4万元,骗取冉某乙得21.5136万元,骗取梁某某得48.48万元,骗取陈某某得27.5万元,骗取莫某某得45万元,骗取兰某某得53.8128万元,骗取王某得31.3896万元,骗取韦某甲得92万元,骗取陈某得15万元,骗取彭某某得15万元,骗取庞某某得10万元,骗取宋某某得16万元,骗取吴某某得36.6万元,骗取韦某乙得120万元,骗取戴某某得84万元。韦小芝先后对多人进行诈骗,总共骗取得698.496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韦小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对多人进行诈骗,骗取他人财物698.49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