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雷春荣 陈芳) 他人亲戚在工厂做事不慎摔伤,本应按正当途径进行索赔,为给赔偿事宜进行谈判造声势,多人竟然围堵前来维持秩序的警车并殴打警察。近日,被告人姚云、黄江、朱东、肖小博、熊涛五人分别被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和拘役五个月。
2014年3月21日,被告人姚云、黄江、朱东、肖小博、熊涛等人应喻斌的邀约到江西某陶瓷公司门口,帮在拆卸空调时不慎摔伤的其亲戚谈赔偿事宜时造声势。这些人到达公司门口后即封堵厂门,不让公司人员、车辆进出。公司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随即派干警到达现场维持秩序,劝说他们不要封堵厂门,这些人不予理会,继续堵住厂区大门。中午时分,派出所派民警围住被告人乘坐的车辆并控制被告人等,此时有人便叫喊公安局的人打人,被告人姚云便挣脱民警的控制对维持秩序的人进行殴打。之后前去增援的巡特警将被告人姚云等五人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云等五人使用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姚云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熊涛曾有前科,被告人肖小博曾有劣迹,应酌情从重处罚。最后,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姚云有期徒刑七个月,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