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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同伙一人“选枣”一人行窃领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4-07-30 13:24:15
本网讯(梁斌) 一个人假借选枣子向同是买枣的妇人“请教”,一个人找机会下手行窃,最终俩人都落入法网。7月29日,四川省江油市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皮国秀有期徒刑半年,并处罚金1000元。 皮国秀,女,1971年生,江油市人,初中文化。因吸毒,曾3次被行政拘留、3次被强制戒毒。但毒瘾难改,为筹毒资,她干起了小偷小摸的勾当。 今年4月12日下午两点,皮国秀和代丽(女,另案处理)经过江油城区太平场的小桥附近时,看到有人在摆地摊卖干红枣,一个珠光宝气的女人正蹲在地摊前挑选红枣。皮国秀向代丽示意了一眼,表示目标出现,也蹲到摊前选枣子。 代丽故意拿起两只红枣请教那个珠光宝气的女人李某:“大姐,选干红枣,是选皱的好还是选不皱的好?”李某是个热心人,听了代丽的话,就偏过头去不耐烦地解释。 代丽将李玉芳的注意力一转移,皮国秀就把她那只瘦骨如柴的手伸进李玉芳的手提包,将其一部三星牌手机盗走,后经鉴定该手机时值298元。她这一动作被卖枣的杨老汉看在了眼里。 杨老汉是乡下人,进城躲过城管偷偷摆地摊卖枣子,本不想多管闲事,可皮国秀和代丽口袋里没钱买枣,见手机已偷到手,就说了声“这枣子孬得很”,起身溜进旁边的茶馆。 这话把卖枣杨老汉激怒了:“我这枣子不孬,是你这些女贼娃的德性孬!” 正在专心致志选枣的李某说:“你怎么骂人?” 杨老汉气冲冲道:“刚才那两个女贼娃偷了你的手机,溜进对面那家茶馆去了”。 李某翻开手提包一看,果然发现手机没了,连忙起身,暗忖自己不是两贼对手,见不远处有个巡警,就报了案。巡警冲进茶馆将皮国秀、代丽人赃俱获。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皮国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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